2011年8月5日星期五

劏房

最近經常聽到有關的劏房報導,劏房已成了社會隱疾。由 2008 年 1 月至 2011 年 4 月,香港政府共逾 4000 宗劏房投訴,並向違規的劏房個案發出逾 70 份清拆令,涉及滲水、樓宇結構荷載、違反走火通道安全規定等問題。究竟甚麽是劏房?

「劏」為粵方言,意指宰殺,如劏豬;引申為以利害分開,如劏開。劏房即將住宅單位分割成數個更小的部分出租。樓市高企,就連樓齡有三、四十年的舊樓亦水漲船高,不少人索性買入後將之劏開,間成多個有齊廚房廁所的套房出租,回報動輒高出一倍以上。劏房不單發生在舊樓或舊區,就連寮屋亦不例外。在置富花園旁的薄扶林村,村內寮屋僭建嚴重,內有兩層鐵寮屋被劏成七間房 ,以每房二千五百元出租予村外客。

劏房未必是套房,因套房是指一個可以居住的房間或空間,附設專有洗手間及浴室的單位。不是套房的劏房如板間房,所有租戶只能共用公廁。套房式劏房自設獨立廁所,未必設置獨立廚房。由於單位內有多個房間,同屋住戶人數多於原圖則預設,日常人流較多,通道顯得較窄,易出現消防問題。

原來搞劏房大有學問,「一般來講,做劏房只要唔影響人,無人投訴,屋宇署好少查你,但做齊手續就比較穩陣。」首先要找持牌建築師諮詢單位是否能間成劏房,諮詢費約五千元;沒問題的話,建築師會向屋宇署取建築圖則然後寫報告並入紙申請劏房,費用約一萬元,「講明點樣留番條走火通道,用咩物料,例如門要用實心防火門,牆就要用輕身防火磚,以免加重樓宇負擔,之後將份報告交俾屋宇署,佢無反對先搵師傅開工,一個單位間四間房,要成三十萬。」;然後,屋宇署會回信表明是否反對,不反對便可動工,過程需時三個月。當然有很多無良業主,未有向當局申請改建,甚至將主力牆拆去,或將地台升高,以鋪設排水系統,令樓宇的結構出現問題。

籠屋及劏房的租客,大多來自社會低下階層,揀租客很有學問,「無收入唔緊要,可以攞綜緩,但一定要提供受助人編號。」原來該編號可證明是否領取綜援人士,而且若對方不準時交租,他亦可找負責社工跟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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