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7月6日星期三

莫明奇妙的判刑

【星島日報】   孝順兒誤殺癱父被判罰做義工

三十八歲男子全職照料右手腳癱瘓老父長達六年,惟前年老父無法排便,他煩躁下把父親推撞床上致死,被捕後始確診患有精神分裂症。男子自父親出事兩年來,接受精神治療並入住復康院舍,更在機構輔助下覓得清潔工作重投社會。高院法官認為這宗悲劇有別其他誤殺案,昨判被告接受一百八十小時社會服務令。法官認為正常人尚且會間中發脾氣,而被告本身有精神問題,不幸地一直不被察覺,才會釀成今次悲劇。法官認為今次判刑可讓被告向社會補償一己過錯,同時繼續現時工作及院舍生活。

案情指出,被告一家三口的太子荔枝角道單位恍似「垃圾崗」,惟為了保住父親的傷殘津貼,母子兩度拒讓他入住老人院。二零零九年一月十日,由於死者已連續五天仍未成功排便,被告突然心生煩躁,搖晃父親六至十下,及拳打其手臂兩三下,最後將父親推撞床上。被告指父親兩天後不吃不動及沒有反應,遂報警將父送院,醫生發現死者腦出血,查問下揭發此案。

此案揭發後,被告在二零零九年一月被確診患有精神分裂症,同年三月獲安排入住私營復康院舍至今,去年在新生精神康復會輔助下,在青衣運動場找到清潔工作,月入三千元。院舍及新生精神康復會均指被告表現良好。

久病床前無孝子此言不虛。死者只是右手腳癱瘓(半身)未置全癱亦確難服侍,須知道屎屎尿尿口水痰都係厭惡性。被告心生煩躁可以理解,但繼而發洩把父親推撞床上, 搖晃六至十下及拳打其手臂兩三下。見死者兩天不吃不動及沒有反應始召救護車,還怎能稱之為「孝順仔」。大概被告真係患有精神分裂症,唔知自己的所作所為,照睇應該未好番,唔係怎會不知羞恥E牙咧嘴毫不傷感。佢儍唔怪佢,奇就奇在法官陪佢儍,精神病誤殺判一百八十小時社會服務令了事,繼續在新生精神康復會有食有住自由出入,話佢現在好番唔駛關閉,做清潔工作還每月有三千元逗,唔似一般香港人擔負沉重生活壓力,算唔算因禍得福。報紙還標韱佢「孝順仔」。

(案件編號:高院刑事 334---201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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